本网徐州讯:邳州法院在行政审判工作中积极构建四项机制,努力化解“官民”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构建良性互动机制,规范执法行为。通过召开行政执法座谈会、旁听典型案件审理等形式,不断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相互交流工作信息,增进了解;根据案件审理进程,及时发现、分析和反馈行政机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是构建协调处理机制,促进“官民”和谐。结合行政诉讼案件个案的不同情况,及时开展分析,理清案件纠纷形成的原因和发展过程,积极运用协调机制,尽量促使当事人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解决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三是构建判后答疑机制,力求案结事了。为杜绝涉诉信访、减少上诉、申诉案件的发生,在行政诉讼案件宣判后,注重做好判后答疑工作,认真地给双方当事人解释判决的理由、法律依据,耐心地解答当事人提出的问题。

四是构建联动机制,多渠道化解行政纠纷。合理配置司法资源,与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工商税务、城市建设、计划生育、房产管理等部门构建联动机制,定期沟通情况,科学分析纠纷发生规律,交流工作经验,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共同化解行政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