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睢宁法院在执行一批拖欠水费纠纷案件时,采用“枪打出头鸟”的 办法,成功执结了28件拖欠水费纠纷案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

2008106,睢宁县李集水利管理站申请执行李集村张某等28户农民拖欠水费纠纷案件,睢宁法院执行局接手此批量案件后,向张某等28户农民送达了传票和执行通知书。另执行法官奇怪的,张某等28户农民好象达成某种默契似的,在规定期限内,既不到庭,也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通过了解,承办法官知悉村民除对水费的征收标准存有异议外,主要是受该村张某的影响,形成了一户不履行义务,其他27农民都不履行的情况。

原来张某的三个儿子均是国家公务员,一个儿子还是县里某局的领导,张某处处以三个儿子作为炫耀本钱,是个极爱面子的人。从2005年以来,张某水费一直未交。其他村民都跟着效仿,认为张某都不交费,自己要是交费了不公平,只要有张某在前面撑着,我们还怕什么。承办法官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决定“枪打出头鸟”,从张某身上打开突破口,顺利执结此类案件。

1023上午,承办法官等一行五人来到张某的家中。执行法官以“功心为上”,从张某三个儿子都是公务员入手,讲清利害关系,指出作为你这样的家庭不仅要按时交纳水费,而且还要给其他群众带好头,若不交纳水费不但自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而且还对三个儿子的名声造成不好的影响。经过耐心做工作,李某认识到自己的儿子都是公务员,不积极主动的履行义务是错误的,当即交清的三年所欠的全部水费。该村其他27户村民看到张某都主动交纳了水费,也都主动地到该镇水利站付清了水费。就这样,睢宁法院通过“枪打出头鸟”的方法,成功执结了28件拖欠水费纠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