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东台法院认真研究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力措施,在审理涉农案件时坚持“四到位”。

一是服务到位。从立案到执行的每个环节,推行一系列旨在便民、利民的举措,为审理好涉农案件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包括在立案庭设立咨询台,指导农民群众诉讼,建立诉讼指导与风险提示制度,设立诉讼指南专栏,开展巡回审判等措施。二是救助到位。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农民,简化救助程序,依法办理缓、减、免诉讼费手续,确保没有经济能力的农民群众能够打得起官司。三是释法到位。针对涉农案件当事人文化水平较低,法律知识欠缺的情况,要求法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将相关法律规定、法律适用等向当事人解释清楚。四是调解到位。强化案件调解工作,推行全程调解机制,对有可能调解的案件,审判人员要尽可能的争取调解结案,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