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宿迁讯:今年以来,泗阳法院科学拓展立案法官的职能,全面加大诉前调解工作力度,在立案环节做好诉前调解“大文章”,将大量纠纷化解在诉前阶段,极大地减轻了群众诉累,促进了社会和谐。

为实现诉前调解效果的最大化并充分利用立案法官的工作资源,该院给立案法官全面赋予了诉前调解职责,每天担任窗口立案工作的法官开展初步的“窗口调解”,另在立案庭内设立“调解室”,安排2名当天未在窗口值班的立案法官担任专职调解法官。

立案法官在窗口审核当事人立案申请的同时,初步向申请人了解案情,对于具备一定调解条件,并且申请人也愿意接受调解的纠纷,再交给专职调解法官,开展进一步的深入调解。这样既不影响立案法官的正常立案工作,又可以主动有效地“筛选”出符合诉前调解条件的纠纷,有针对性地开展诉前调解。

专职调解法官对接手的纠纷可以直接联系对方当事人到场,帮助双方协商和解。对于纠纷复杂,需要较长时间调解的案件,则采取委托调解的方式,为当事人办理委托调解手续,将纠纷委托至当事人所在的地方矛盾调处中心,由矛调中心在法院指导下开展调解工作,调解法官定期回访了解调解工作进展情况。

由立案法官担任“诉前调解员”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今年以来该院通过立案法官现场调解促成302起纠纷的当事人双方和解,委托调解纠纷41件,体现了显著的便民和谐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