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连云港讯:20081021,东海县人大对东海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邳州农民冯元民申请执行案给予高度评价。该案历经7年,执行法官面对申请人死缠不放、四处上访和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房屋被卖、儿子身患尿毒症等极端困难情况,想方设法,穷尽措施,终于使案件得到妥善执结,受到了当事人双方和人大领导的赞扬。人大法工委胡方忠主任说:此案的妥善执结充分体现了人民法官的良好素质,体现了法院对困难群体的人性化关怀!

200212月,邳州市港上镇农民冯元民诉东海县牛山镇刘士会欠款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多次找到被执行人刘士会家,因刘士会外出打工无法执行。后经执行法官多方打听得知刘士会在东海县商贸大世界有2间平房,执行法官依法予以查封,经评估、变卖,得款16000元,除去各项费用,尚余15000元用于偿还冯元民。

申请人冯元民夫妇从2004年起,年年到东海县法院要求加大执行力度,并到东海县人大上访,东海县法院虽多方查找被执行人刘士会,但一直毫无进展。

2007年底,申请人冯元民夫妇2次背着被子来到东海县法院,要在法院大厅住下,要求法院把他的案子执行完。执行局长沈桂林等人反复做申请人冯元民夫妇的思想工作,要求其提供执行线索,但冯元民夫妻又不能提供相关信息。执行局长要外出开会,冯元民夫妇就拦住车子非要求执行不可。经过执行干警再三解释、劝说和保证,冯元民夫妇才怏怏离去。

2008年1月,冯元民夫妇带着被子和农药瓶来到东海县人大法工委反映法院“执行不力”,并要在人大住下。还说拿不到钱就喝药。东海县人大法工委主任胡方忠对此高度重视,一方面积极疏导、缓和冯元民夫妇的思想情绪;一方面通知法院把冯元民夫妇接到法院,防止发生意外。东海法院立即派专车把冯元民夫妇接到法院妥善安置。

执行法官高翔通过走访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刘士会的妻子金明霞已经退休,家中28岁的儿子患尿毒症,需定期透析维持生命。金明霞的退休金成了家中唯一的生活来源和儿子的“救命钱”。执行法官高翔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

2008年春节前,为了让申请人和被执行人一家都能过上安稳年,东海县法院裁定追加被执行人刘士会的妻子金明霞为被执行人。2008年春节刚过,冯元民夫妇就来到东海法院要求冻结金明霞的退休金,执行法官在保留最低生活费的基础上,对金明霞的退休金予以冻结。申请人冯元民夫妇尚未离开法院,被执行人金明霞又拿着儿子的病历找到法院,说法院冻结了她儿子的救命钱,要求解冻,还说要把儿子拉到法院。执行人员一边耐心地进行法律释明,商请有关部门和金明霞的亲友配合,共同做好金明霞的思想工作;一边根据金明霞家的实际困难,动员申请人冯元民作出适当让步以缓解金明霞的紧张情绪。法官对金明霞的亲友说她的丈夫刘士会也快要领到退休金了,如果现在不执行,将来还要一直扣下去损失岂不更大?经过反复劝导、权衡利弊,被执行人金明霞最终同意配合法院执行。

2008917(中秋节前),申请人冯元民夫妇第三次来到东海县人大反映执行情况,希望拿钱过节。东海法院立即派车把冯元民夫妇接到法院,又通知被执行人金明霞到庭调解,一直调解到晚上9点多钟,才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金明霞定于2008年9月18日偿还1.5万元,同年9月30日前再付1.5万元。申请人冯元民自愿放弃8000元。接着执行法官又主动帮助被执行人金明霞动员亲友帮忙四处筹集资金,确保了和解协议的自动履行。至此,一件历经7年、人大高度关注、双方当事人都极端困难的执行案终于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