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法院推行房地产纠纷案件“速调速裁”机制受欢迎
作者:周茂东 发布时间:2008-10-24 浏览次数:715
本网宿迁讯:面对日益涌进的大量房地产纠纷案件,泗洪法院力争把案件在进入立案程序的时候予以调解,有效缓解案件压力,更使权利冲突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得以充分的实现,节约了审判资源,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泗洪法院于今年3月份推行“速调速裁”机制,成立了由一名专职审委会委员负责的专门合议庭,统一扎口管理协调全院涉及房地产纠纷案件的调解、审理,特别是注重把案件控制在立案程序,将调解工作放在第一位,把调解贯穿于整个审判工作的始终,做到能调则调,不能调则判,力争案结事了。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由院分管领导直接参与调解。这样不仅大大节约了司法成本,也最大限度地提高了办案效率。截止目前,共“速调速裁”案件659件,最快的当天结案,调撤结案达到75.9%,及时有效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