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常州讯:1022,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5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不尽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案结事了,还得到了常州市领导的肯定,保障了市政府重点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

今年5月,该院先后受理了常州市红菱实业公司诉常州市万裕红梅旅游帐篷有限公司等5件其他租赁合同纠纷,原告均要求解除、终止双方的租赁关系,被告立即迁出租赁场所。

案件受理后,该院民一庭承办法官仔细阅卷后发现,该批案件的租赁关系较为特殊,均为租地造房性质,大多数被告方存在抵触情绪,审理难度较大。同时,所涉土地都已由市政府行政划拨给常州工学院作为扩建用地。案件处理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市政府这一重点项目能否顺利推进。为此,承办法官认真向院、庭领导汇报了案件情况,院、庭领导高度重视,将该批案件列为重点督办案件,力争通过努力高效妥善解决纠纷。

审理中,该院查明,该批案件虽名为租赁纠纷,但一定意义上更类似于目前的拆迁纠纷。该批案件既有共同点,也有很多不同点。共同点是该批租赁户均属于租地造房的特殊性质,所签租赁合同均不规范。不同点是被告为不同性质和经营范围的法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有从事轻工业的,有从事零售业的,也有从事旅馆服务业的,有的合同已到期,有的期限约定不明,由于行业的不同,工作的难易程度、周期也不尽相同。对此,该院通过认真研究,明确了保护案件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工作目标,参照房屋拆迁的相关补偿规定来确定调解工作的基础,并针对每个案件的特殊性,确立不同的工作思路,采取各不相同的工作方法。该院领导靠前指挥,与承办人员一起多次主动到被告方住所地,召集双方进行协调,不厌其烦的反复做调解工作。有时为方便当事人,承办人员还放弃中午和节假日休息时间来到企业,向当事人阐明法律关系,分析法律责任,因势利导,化解纠纷。通过努力,截止1022日,5个案件的当事人就补偿方案达成了协议,满意地签收了调解书,其中4户租赁户已腾空了房屋,另一户也正在搬迁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