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法院针对当前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制订出台《关于司法保障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作者:祁建领 发布时间:2008-10-22 浏览次数:910
本网盐城讯:今年以来,建湖法院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以“三个至上”为指导思想,充分发挥审判工作服务大局的职能作用,积极应对当前宏观经济环境的新变化。日前,该院制订出台了《关于司法保障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强化三项机制,提出25条措施,把服务经济发展工作落实到各部门。
一是强化审判工作机制。着重建立集中诉讼案件和大要案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引发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建立系列案件审判协调机制,统一执法标准;加强审判调研工作,提高应对疑难复杂问题的能力;积极向党委汇报工作,争取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
二是强化诉讼救济机制。进一步加大诉讼保全力度,防止债务人转移资产、逃避债务;依法积极受理各类矛盾纠纷,满足群众合理诉求;加强诉讼调解工作,化解矛盾纠纷。
三是强化重点案件审理机制。规范审理民间借贷案件,制裁高利贷和非法中介行为;规范审理非法集资案件,打击破坏金融秩序的犯罪行为;规范审理不良金融债权受让人追索不良金融债权案件,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审理与房地产相关的房屋买卖、按揭贷款、建设工程、劳务费追索纠纷案件;规范审理公司清算案件,健全市场主体退出机制;规范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促进生产要素重组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规范审理涉及企业投资者撤资逃债案件;规范执行民商事案件,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