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一是注重庭审教育。充分发挥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的作用,从法、理、情的不同角度,对被告人进行法制、道德、亲情等方面教育,注重教育方式,根据庭前所掌握的被告人的犯罪原因、性格特点、家庭环境等情况“对症下药”,选择最恰当的方法对其进行教育,充分发挥合力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庭审教育。

二、注重回访帮教。对判处缓、管、免人员实行跟踪考察制度,随时把握少年犯思想动态,有针对性进行帮教;定期会同关工委、妇联、团委、综治办等部门组织召开未成年缓刑人员帮教座谈会,共同提高帮教效果;建立了回访考察档案落实监管人员,落实监管措施。  

三、注重犯罪预防。组织法官进校园,运用典型案例为学生上法制课,组织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深入社区开展暑期送法活动,开通“青少年法律维权热线”,帮助青少年用法律解决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对青少年进行正确引导;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深入调研找出原因,向学校、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促使改进工作,共同构筑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