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今年以来,响水法院不断加强对司法统计工作的管理,使司法统计工作逐步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确保了司法统计数据的及时、准确、全面,为审判工作管理和领导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一是升级硬件设备。为使司法统计工作向信息化方面发展,加大硬件设施投入,给全院各庭室配备专门的电脑和打印机,并及时更新相关统计软件,使司法统计工作基本实现了信息化管理。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为保证司法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建立全面统计培训制度,除专职统计员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培训外,还定期组织各庭室内勤进行培训,提高了统计工作的质量。

三是严格目标管理。专职统计员对各庭室每月上报数据记录在册,不仅起到备份作用,还便于对各庭室上报数据进行纵向与横向核对,避免错报和漏报;坚持定期通报制度,将各庭室司法统计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对年终考核时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庭室,扣发相应的目标分值。

四是发挥统计职能。充分利用统计成果,扎实开展司法统计分析,注重以统计数据为依据发现审判工作中的新问题、新情况,找出个性、总结规律,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除要求专职统计人员完成常规司法统计分析外,还必须每年完成三篇专项司法统计分析,提供有价值的司法调研成果,使之有效地运用于审判执行工作,从而实现司法统计工作“从审判执行中来,到审判执行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