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严把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审核关
作者:鹿海彬 发布时间:2008-10-22 浏览次数:866
本网徐州讯:近年来,丰县法院在强化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审核把关的同时,结合“规范司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的开展,从程序和实体上进一步强化规范监督,确保暂予监外执行法律政策的正确落实。
一是深入监区查明监管机关公示的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提出意见,进行源头监督;二是与拟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管教民警见面,了解该罪犯的现实改造表现,进行客观表现监督;三是对对罪犯“年老多病、生活不能自理”拟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进行现场调查,考察其生活自理能力现状,进行实地监督;四是在同监罪犯和联号罪犯中调查、了解该罪犯平时的改造情况及生活自理情况,进行侧面监督;五是对监管机关拟报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病情鉴定材料,委托市院技术处进行文证审查,并经合议庭进行讨论,将形成的意见在审委会上提出,进行讨论,确保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