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贾汪法院出台《交通事故诉前保全提示书》方便当事人诉讼
作者:王民报 张书成 发布时间:2008-10-22 浏览次数:639
本网徐州讯:近年来,随着汽车数量的大幅度增加和交通运输业的快速发展,道路交通事故人身赔偿案件的数量也以每年超过10%的速度递增。由于法律规定,该类案件只有公安机关下达事故认定书后受害人才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且公安机关对车辆安全性能检验后必须解除对车辆的扣押,而此时对交通事故的责任往往尚未认定,受害人暂时无法提起诉讼,只有申请诉前保全查封、扣押肇事车辆,才能维护其合法权益。
现实中,法律及司法解释对诉前保全的规定并不十分明确,当事人往往不知道申请办理诉前保全应该向法院提交哪些证据材料和相关手续。为了切实保护受害人的利益,贯彻落实“三个至上”的指导方针和“司法为民”工作宗旨,贾汪法院编制了《道路交通事故诉前保全案件当事人需要提交的证据和相关材料提示书》提供给前来咨询的当事人或代理人,方便他们即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该提示书的主要内容包括:(1)诉前保全申请的内容与格式应如何书写,以及应注意的事项;(2)担保物的范围、如何提供担保,以及书写担保书应注意的问题;(3)如何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和法院受理的程序;(4)诉前保全裁定下达后,必须提起诉讼的期限以及未及时提起诉讼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该提示书极大程度的方便了群众诉讼,截止到今年九月份我院已于诉前查封、扣押各类肇事车辆36辆,切实维护了受害人的利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