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法院注重加强案例指导工作
作者:张甫 发布时间:2008-10-22 浏览次数:793
本网淮安讯:近年来,涟水法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院“二五”改革纲要中建立“案例指导制度”的要求,把建立行之有效的案例指导制度作为弥补法律漏洞、破解司法难题的手段予以高度重视,积极探索,不断尝试,充分发挥案例在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指导审判工作和发展法学理论等方面的作用,从同案同判的角度出发,追求案件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有力地维护了司法的统一和权威。
一是充分认识到建立案例指导制度的重要意义。从法律的发展来看,制定法和判例法各有优劣,大陆法系和英美法律有不断学习和交融的趋势,相互之间的移植更是不可避免,汲取判例法中的优点来克服和指导办案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是必须的,也是必要的。此外,法律有其滞后性,而社会生活却越来越丰富多彩,二者之间不可能协调同步,从理论和实践上均给“同案同判”带来可能,建立案例指导制度势在必行。
二是不断探索丰富案例指导制度的方法途径。该院在建立案例指导制度的过程中,十分重视和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的重要作用,以审委会为中心展开一系列工作。定期召开审委会及审委会扩大会议,组织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和《参阅案例》上的有关案例,讨论在本院遇到相关案例适用同样法律和处理方法的可能性;要求各业务部门将在审判过程中遇到的有典型意义案件提交审委会,由审委会讨论作出评析后汇编成册,形成本院《案例汇编》,指导审判工作;定期对上诉和被发回改判案件进行评析;对疑难复杂案件在坚持独立的基础上坚持向中院请示汇报制度。
三是建立案例指导制度效果良好。该院自开始建立案例指导制度以来,办案质效指标有显著提升。今年1-9月份,该院在受理案件3530件、同比增长了36.66%的基础上,上诉率同比下降了1.05个百分点,被改判发回率同比下降了0.58个百分点,民事案件调撤率高达81.22%,结收案比、当庭结案率等效率指标亦有大幅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