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镇江讯: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针对农民法律意识淡薄,诉讼能力较弱的特点,紧密依托大调解工作格局,在巡回审判中做到“六个到位”,把巡回审判真正办成人民群众的满意工作。

一是巡回审判定人定时到位。在辖区设立五个固定巡回审判点,固定每个巡回审判点的巡回法官,并在丁卯点实行常驻办案,其余点星期二定时办案。同时,选择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件“开庭到村庄”,以案说法,提高当地群众的法律意识。二是巡回审判便民措施到位。巡回人员详细告之当事人巡回审判工作程序和方法,方便当事人了解巡回审判程序,并对法官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特殊的案件,如当事人属老弱病残,行动不便的,则采取上门立案的办法,法官还深入村庄、田间地头调查、开庭,从而提高审判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三是巡回审判与地方村镇干部联系到位。巡回审判注重利用民事诉讼调解员了解矛盾纠纷根源的优势,注意与当地村镇干部联系,根据实际情况邀请当地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村镇干部旁听案件审理,便于当事人息诉,握手言和。积极与司法所调解中心做好衔接,让巡回审判成为与群众交流沟通的桥梁,保证当事人诉讼渠道的畅通和群众诉讼的便利。四是巡回审判调解工作到位。做好充分的庭前准备工作,在巡回审判工作中,及时对当事人进行立案指导,做好与人民调解组织及人民调解员的联系、指导和培训工作。同时,多方式、多渠道开展调解工作,通过邀请民事诉讼调解员、人大代表、村干部以及有威信、有人缘的村民参与案件调解,促进案件顺利调解结案。五是巡回审判与群众交流互动到位。定期与司法行政机关举办联席会议,集中群众反馈的意见和建议,集中研究一定时期的矛盾动向和工作思路。同时,把每次巡回审判视为与群众交流互动的契机,做好对群众的咨询和法律解释宣传工作、及时发放诉讼须知、法律资料,为群众答疑解惑,进行诉讼指导,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促进农村、农民法律意识不断增强。

截至目前,该院今年已开展巡回审判400余件次,成功调解案件百余件,有力地促进了辖区社会的和谐稳定和新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