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睢宁法院一直注重对涉农案件的审理,特别是今年该县县委提出“突破睢宁”的战略,实行“软环境硬治理”以来,为进一步强化工作作风的转变,更加体现“司法为民”的宗旨,该院积极探索与农民实际生活水准和文化水平相适用的审判新途径,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有力地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是工作务实。该院在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都能耐心地使用方言、土语将枯燥难懂的法律条文和程序转向老百姓解释说明便于其理解。立案方面,设立涉农纠纷立案的绿色通道,指派专人向农民朋友讲解立案相关知识,指导书写诉状,同时对于自书诉状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口头立案。在诉讼阶段,深入群众、深入农村,强化巡回审判,推行庭前答疑与判后答疑相结合的方式,主动指导农民进行诉讼,帮助其了解诉讼程序和证据规则,避免因程序失误而承担不利后果。在执行方面,较多考虑农村的客观实际状况,灵活采取执行手段,尽可能避免直接采取强制措施。

二是高效快捷。该院针对部分农村交通不便、农时紧张、农民矛盾易于激化等情况, “快”字入手,提高办案效率,尽可能地把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最大限度地减少当事人的损失。对涉农案件凡是符合上门立案、预约立案条件的,采取无条件的上门服务,同时把握上门立案的有利时机,现场送达诉讼文书,并及时了解矛盾根源,提前进行调解工作,尽量缓和矛盾,避免矛盾激化。对庭前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安排开庭时间,进入诉讼程序。对有可能影响农业生产的执行案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确保农民权益不受损失。

三是案结事了。该院根据和谐司法的要求,强调对涉农纠纷案件尽可能地多做调解工作,根据不同时机、不同场合,尽可能地吸收邀请人民调解员、当事人亲朋好友、基层组织的干部参与调解,充分发挥他们熟悉乡规民俗、亲族关系、历史背景、矛盾根源等优势,从法律、习俗、情感等多个角度入手,力求彻底解决纠纷,实现案结事了。

四是普法宣传。该院针对很多农民法律知识欠缺的情况,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断加强便民、利民措施,实施开展零距离服务、零距离开庭、零距离调解、零距离沟通、零距离跟踪等“五个零距离”活动,最大限度地接触群众,不失时机地抓好法律知识宣传,促进老百姓法律知识不断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以期减少和钝化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