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为全面完成全年审判执行工作任务,根据上级法院有关开展年终集中清案活动的通知精神,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专门研究决定自9221231开展全院百日清案活动,注重强化责任意识等“四个强化”,全面实现全院刑事、民事和商事案件结收案比均达100%、执结率超过90%、执行标的金额到位率达90%以上、“四项”案件未结案率控制在20%以下和18个月以上未结案件为零的总目标。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以召开庭务会、集中学习研讨会等形式,要求全体法官面对案件大幅上涨的严峻形式,克服畏难和厌战情绪,牢固树立审限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提升工作热情和激情,迅速掀起清案新高潮,实现全年审判执行工作指标的平衡。

二是强化目标管理。清案活动分为组织发动、集中办案及总结表彰三个阶段,分别明确目标,并具体落实分解到业务庭。分管院长及业务庭长负责具体的动员、细化任务目标及日常督促与检查等工作,审判管理办公室加强督查通报,既及时通报各审判业务部门和法官清理积案的情况,又着重对案件质量指标进行通报评析,防止片面追求效率而忽视质量,确保要求到事、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三是强化清案措施。对未结案件进行逐案排查,同时把“四项”未结案件和18个月以上未结案件作为排查重点,摸清底数;根据各类案件的不同情况,针对性地提出书面清理方案;下达具体清案任务,提出明确要求,做到任务定人、定时、定量;建立清案台账,精确统计,保证案件信息不漏登、不失真,确保清理取得实效。

四是强化考核评比。将集中清理案件工作纳入法官个人业绩考评,把任务完成情况与业绩考核直接挂钩,并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在清案活动中涌现出的发扬奉献精神、办案快、办案多、质量好的先进部门和个人,大力宣传,适度奖励,引导全院更好更快办案,全面完成“百日清案”活动的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