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中院实施三项工程打造审判品牌
作者:沙友飞 顾建兵 发布时间:2008-10-17 浏览次数:538
本网南通讯:为加强审判管理,全面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近日,南通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当前审判管理工作,表彰2007年度优秀审判长和审判业绩优秀法官,会议明确提出要精心打造审判管理三项工程,努力推动全市法院审判质效再上新台阶。
一是立足服务,精心打造协调发展的以人为本工程。
建立健全审判管理协调机制,增强审管办与各审执部门之间审判管理的协调性,有效整合各种管理资源和手段,从而在各部门之间形成了互相协调、互相配合、相得益彰的良性运行机制,通过有效地审判管理帮助法官提高素质、规范行为,促进法官自律,最大限度地调动法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最大可能地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注重突出法官主体地位,及时听取建议和意见,全力帮助法官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其缓解工作压力。在强化管理的同时,坚持从优待警,激励干警的干劲,着力创造以人为本、关心人、尊重人的审判管理和谐气氛。
二是围绕中心,打造整合资源的科学管理工程。
一是力争在缓解人案矛盾上取得突破。通过审判管理,合理地确定审判资源在不同法院之间、同一法院各部门之间的配备比例;根据案件增长的实际情况,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适当增加法院事业编制,用于向社会公开招录法官助理;采取选派、引进、聘用等方式增强基层法院的审判力量。主动参与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大力推进诉调对接工作,不断扩大委托调解和邀请调解的范围,多渠道、多途径地解决社会矛盾纠纷,切实减少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数量。二是力争从提升审判质效率上取得突破。狠抓案件进度,时刻关注人均结案指标,深挖审判潜力,提高办案节奏,确保案件在正常审限内审结。审管办建立长期未结案件的预警机制,提前对相关承办人、庭长及分管院长发出预警,督促审判人员及时审结案件。积极引导法官加强案件的判中说理、判后答疑工作。将执行案件结案率、实际执结率、执行终结结案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作为执行管理的中心,突出执行效果,增强执行效能。
三是有效监督,打造落实制度的“两赢”效果工程。
以案件质量为依托,促进案件质量管理与法官队伍管理的有机结合,达到“双赢”效果。一是通过案件评查建立质量预警和质量免检制度。将申诉申请再审多、投诉多、发改案件多的法官列入质量警示名册,由庭长对其进行警示谈话。对违反《法官审判权运行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进行黄、红牌警告。对列入质量警示名册人员所结案件提高其定期评查抽查比例,裁判文书由庭长或分管院长签发,案件处理由院庭长亲自把关;对上诉、申诉、信访、投诉、发改少的法官在一定期限内实行案件免检制度,鼓励其多办案,办好案。二是建立审判监督管理和队伍督查管理反馈通报制度。建立审判监督情况通报制度,审监庭定期将审判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向审管办反馈,定期作出审判监督管理情况通报。审监庭、审管办和纪检监察部门对反馈问题建立跟踪管理台账,加强催办、督办力度,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审管办、审监庭和纪检监察部门联合打造案件质量管理与法官队伍建设管理综合平台。三是完善质量评查结果评价利用机制。将审判质量和效果作为优秀案件与不合格案件评定的主要参数,将质评结果作为重要内容全面纳入对审执部门和法官的考核体系,实现质评结果与全年目标考核挂钩,与评先评优挂钩,与法官个人晋职晋级挂钩。对评定的优秀案件、优秀裁判文书加强宣传,加大表彰奖励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