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上班途中,看到这样一幕情景:

一位农妇急切地向公交车招手。公交车戛然而止,车门滑开,农妇一脚跨上车门踏板,一边不叠声地向司机打着招呼:“等我一分钟,等我一分钟!”一边向远处招手。顺着她的手势看去,一个老人拎着大包小包踽踽而来。

正值上班高峰,大概属于违规停靠,不远处逡巡的交警不时向这里张望,后面的汽车不耐烦地鸣着喇叭。司机有些犹豫,回头望去,老人离车还有一段距离,虽是步履蹒跚,却在努力前行。车上的乘客开始躁动起,脸上的表情各异,有同情、有宽容、有冷漠、有嫌恶……而农妇的态度则更加惶恐、愧疚,脸上堆满谦卑的笑,低声下气地请求司机再等一等。她一只脚牢牢地钉在地上,一只手紧紧把住车门,生怕一松手,公交车会扬长而去。

司机看上去是个厚道人。等,还是不等?他感到左右为难:等吧,让一车人耗在这里,惹起众怨,还有交警的虎视眈眈。不等吧,拒绝弱者的求助,良心难安。

这样两难的境地,我们的法官不也常常面临吗?

作为法官,一方面,我们要用刚性的规则、理性的思维来倡导、维护社会共同的价值理念和道德法则。另一方面,我们又不得不面对千差万别的个体需求。尽管这些请求有时看起来是那样不可理喻:有些衣衫褴褛的农民捧着残缺不全、已过诉讼时效的证据,请求法官为他主持公道:有些生活无着的老人颤颤魏魏地跪求法官,不要执行他那躲债在外、不敢回家的儿子;有些形容枯槁、劳碌一生的留守妇女泣求法官,一定要法办她那黑了心的丈夫和不见庐山真面目的“二奶”…… 是“与法无据,不予支持”,还是摆脱规则,法外施情?如何在两者之间做出选择,是我们法官必须面对的难题。就像那位司机一样,面对规则与人情的冲突,他的脚游离在刹车和油门之间,难以选择。

可是,我们不是司机,我们是法官,是法官就必须判决。不管你面对的情况是多么复杂,利益冲突多么激烈,我们必须取舍,必须选择。“两害相权取其轻,两利相权取其重”,可是,简单的逻辑,机械的规则,就能使实际中的一切难题迎刃而解吗?就像面对“等我一分钟”这样的请求时,如果我们置之不理,我们的良知将会受到拷问,可是如果简单迁就,社会固有的规则和秩序就会受到挑战。

“等我一分钟”,现实中还有多少这种来自底层民众的声音,需我们去关注、去回应、去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