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1015,吴中法院首届法官助理(助手)培训班开班。开班仪式上,吴中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曹萍作了开班动员,她就法官助理产生的不同时代背景和推行法官助理(助手)制度的意义作了阐释,强调了对法官助理(助手)进行培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最后对法官助理(助手)提出强化学习意识、加强职业道德、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廉洁司法等五点希望。吴中法院副院长朱巍主持了开班仪式。

今年7月,吴中法院借鉴法官助理的实践经验,通过区人才服务中心,面向社会招录了10名法官助手,同时,该院8名政法专项编制书记员也被任命为法官助理,于今年8月起,正式推行法官助理(助手)制度,成为苏州市继园区法院第二家实行法官助理(助手)的法院。该院创设了“121”审判单元模式,由3个人民法庭负责人和4个业务庭副庭长或业务骨干7人,分别配备2名法官助理(助手)、1名书记员,承担起相当比重的审判(执行)任务。法官助理(助手)主要负责庭前工作和程序性、事务性工作,包括接受、审查、送达诉讼材料和法律文书;接待案件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来访、咨询及办理卷宗查阅事宜;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活动;组织、主持证据交换,主持庭前调解;调查取证,办理委托鉴定、评估、案件撤诉和移送;准备与案件审理有关的法律依据和参考资料;草拟、校对和上网发布法律文书等。而法官则专注于庭审和裁判案件,核定法律文书。法官助理(助手)制度使法官从大量繁杂、琐碎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关注庭审和钻研业务,大大提高了那件审判质量和效率。该院法官助理(助手)制度实施几个月以来,审判质效明显上升,调解率比同期增长6个百分点,服判息诉率达到72%。与此同时,法官主力制度拓宽了法官培养途径,有利于储备法官人才。该院法官助理(助手)迅速转换角色、熟悉审判业务、按照定位要求投入到审判工作当中,保质保量协助法官完成了预定工作目标,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案多人少矛盾,实现了法官队伍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