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相城法院审理大标的案件做到“三佳”
作者: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8-10-16 浏览次数:1072
本网苏州讯:苏州相城区法院积极应对修改后的《民诉法》实施,高度重视大标的案件的审理,精心组织,严格要求。今年以来,共受理大标的民事、商事案件21件,标的金额7751万元,结案13件,其中,调撤结案的11件商事案件已经清结,做到了人员选佳、方法求佳、效果达佳。
一是人员选佳。针对修改后的《民诉法》实施,大标的案件管辖权下放的情况,相城法院选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硬的审判骨干,进行大标的案件的审理。对新类型及疑难复杂的大标的案件,由院、庭领导亲自挂帅审理,以确保案件的审判质量。
二是方法求佳。积极探索大标的案件审理的方法路途,追求最佳的审判质效。加大财产保全力度,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及时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及时实施保全措施。加大诉讼调解力度,采取电话调解、短信调解等方式,及时调解。加大证据交换力度,尽可能地把工作做在庭前,努力加快庭审节奏。加大履行制约力度,在订立分期归还协议同时,订立制约条款,督促债务人履行义务。
三是效果达佳。调撤结案的13件案件无一进入执行程序。有效地平衡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冲突,调节争议的民、商事法律关系,为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审判法官过硬的审判作风,耐心、细心、专心的工作态度,充分体现法院“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宗旨,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评价,取得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