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审理涉农承包纠纷案件注重农村和谐
作者:王庆辉 发布时间:2008-10-16 浏览次数:881
本网徐州讯:邳州法院碾庄法庭针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涉及面广,纠纷起因相同性大的特点,在处理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时,通过“巡回法庭”,把庭开到了老百姓的田间地头,把理说到了老百姓的心坎上,在化解大量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同时,有利地促进了农村和谐。
该庭考虑到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案件涉及面广、当事人多且大都经济条件有限,制定便民措施,对农村承包纠纷案件实施“巡回办案”,现场调解、即时结案.减少了当事人往返法庭的费用,让老百姓切实感觉到了便民诉讼的实惠,更容易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提高了案件质量和效率。
针对农村承包案件性质基本相同,争议额不是很大,但涉及村民较多的实际情况,该庭在办理此类案件时,注重办案效果,在开庭前注意研究案件,选择“典型案”,从比较难缠的“钉子户”人手,选择到当事人所在的村委会、当事人田间地头等地方现场开庭,把开庭现场变成了向群众宣传法律的现场,很多当事人通过旁听和法官的耐心教育,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现场审理个案,达到了教育一片的效果。
农村承包案件处理结果直接影响到干群关系,乃至农村的和谐与稳定,该院在审理农村承包合同案件时,不是一判了事,而是充分利用调解可以最大程度化解矛盾的优势,向当事人阐明法律,分析道理,明确责任,做到审教调结合,情理法交融,不仅使案件得到了及时,高效处理,也避免了“打了官司结下仇”现象的发生,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实现了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维护了农村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