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如今,到邳州法院打官司的人都明白,应当依法、有据地提出诉讼请求,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该院自推行诉讼风险提示制度以来,帮助一大批当事人规避了主观上带来的诉讼风险,仅在立案告知阶段,就让当事人少掏冤枉钱21万余元。

长期以来,由于受法律水平、法律意识等因素影响,来打官司的当事人对自己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承担的风险和举证责任认识不足,在审判实践中,经常有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在起诉书中夸大损失,以为请求得多就判得多,事实上却要相应多交诉讼费,一旦证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就会产生“赢”了官司输了钱的结果。对此,邳州法院推行诉讼风险提示制度,在立案大厅公示民事案件告诉、举证、庭审、执行四个阶段的风险的同时,把风险提示的重点放在告诉阶段,要求立案法官要认真审阅当事人起诉书中的诉讼请求,初步了解案情后,对诉讼请求的合法性加以判断,如发现有明显的夸大、证据不足等,及时提醒当事人由此会带来的风险,规劝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尽力减少或避免损失。告诉阶段的提示点醒了许多“糊涂人”。前不久,一个体户到该院打合同纠纷官司,他在起诉书中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15万元,立案法官了解到其中有部分不合法请求,便向他详细介绍了《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最后,这位个体户赔偿标的额减少至3万元,他因此少交诉讼费40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