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淮安讯:近年来,洪泽法院大力推行司法便民措施,切实方便群众诉讼。

一是制作洪泽县人民法院联系卡,注明法庭电话号码、法官联系手机号码,并发送到辖区内各乡镇、村干部,建立辖区法庭与村干部联系网络。半年来,碧湖法庭为二名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上门制作笔录,办理立案手续,并为多位老人解决了赡养的诉讼和执行问题;

二是做到一站式服务,减少当事人诉累。立案时,对符合法律规定受理条件的,做到当即立案,当即发放受理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如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正并说明为什么需补正的原因。对当庭判决、调解的案件,当庭送达法律文书,让当事人一次性了结。对调解、裁定结案的案件需要退诉讼费的,立即为其办理退费手续,不让当事人跑第二趟;

三是灵活运用收费办法,减半预收诉讼费。东双沟法庭在2007年新诉讼收费办法实施后,针对法庭案件大多为简易程序、当事人在农村交通不便的特点,于20076月份开始实行诉讼费减半预收,一方面减少了当事人退费的麻烦,另一方面减轻了当事人的经济负担。同时,由于法庭诉讼费归法院统一帐户管理,退费需到法院办理,为便利当事人,东双沟法庭干警还与院财务联系,在法庭办理退费手续,由法官垫付退费,然后到院财务结算;

四是开展巡回审判,送法下农村。固定每月到偏远的蒋坝镇、老子山镇进行巡回审判,提供法律咨询、受理告诉、指导当地人民调解组织调处纷争、发放资料、宣传法律等服务,深受当地村民好评。对当事人在同村的赡养、相邻纠纷等影响较大的案件,排期在当地开庭,取得方便群众和宣传法律双赢。19月份年东双沟法庭共参与人民调解16次,在村民家门口开庭3次;

五是加强法律宣传。分析辖区案件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制作各类型案件的诉讼指南,张贴于法庭门口,方便过往群众。并定期更换宣传窗,对订立农民工劳动合同,订立农作物买卖合同等法律常识进行宣传,让农民阅读后能够联系实际有所收益。定期到学校进行法律授课,让法律意识在学生中逐步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