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愿意为我担保 这钱他就应该给
作者:韩光升 发布时间:2011-12-23 浏览次数:304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担保人张恩在偿还了借款人朱亮的借款后向其索要,竟得来“原告愿意为我担保,这钱他就应该给”的回答。12月22日,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担保追偿权纠纷案件。
2008年7月,朱亮由张恩等人担保向银行申请贷款40000元,使用期限至2010年7月10日。逾期,朱亮、张恩等五人均未归还借款本金40000元及约定利息。后银行诉至法院要求判令朱亮等偿还借款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银行向法院申请执行,原告张恩作为担保人于2011年5月15日代朱亮履行11000元,另支付案件执行费506元。张恩多次向朱亮索要未果,愤而诉至法院。
庭审中,在张恩要求朱亮还款时,朱亮竟说:“你不担保我怎么能借的到这笔钱?”、“原告愿意为我担保,这钱他就应该给”。经调解被告拒不同意偿还借款,法院批评教育后,遂依法判决被告朱亮立即给付张恩代为履行的本金、利息及执行费,并承担案件诉讼费。(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