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法院大套法庭设立“四室”创建和谐法庭文化
作者:赵大勇 发布时间:2008-10-14 浏览次数:1038
本网盐城讯:滨海法院大套法庭在创建和谐法庭文化过程中,不断探索、大胆创新,在法庭内设置“四室”,成为滨海法院法庭文化建设中的一个亮点,有力发挥了法庭文化服务审判工作的作用。
一是心理咨询室。设立专门的心理咨询室和心理咨询热线电话,邀请县内知名心理咨询师担任兼职咨询员,为当事人提供免费的心理咨询服务,对他们进行心理辅导,缓解和消除当事人的不良情绪或心理。
二是分类调解室。改变以往在办公室或法庭内调解案件的做法,根据案件的性质,分别设立婚姻家庭、损害赔偿、相邻关系、合同纠纷等不同类型的调解室,并在调解室的墙壁上布置相关的中外典故、名言警句,构建良好的调解环境,营造和谐的调解气氛。
三是警民交流室。设置专门的警民交流室,为干警和当事人之间提供一个平等宽松的交流场所,进行判后释疑、信访接待、咨询帮助等活动,有力减少了涉诉信访及社会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四是干警活动室。设置乒乓球室、卡拉OK室、棋牌室、阅览室等活动室,供干警们在工作之余开展文体活动,愉悦和放松干警们的身心,陶冶干警们的情操,从而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