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法院第三批法官助理走马上任
作者:李猛 发布时间:2008-10-14 浏览次数:1109
2005年8月,睢宁县人民法院作为江苏省法官职业化改革试点单位,率先从优秀书记员中遴选法官助理,在该院民商事审判中实行了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1:1:1的配比模式,并制定了《法官助理职权和工作流程规定》,明确了法官助理享有排期开庭、调解案件、实施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调查和组织交换证据、拟订法律文书等职权。
经过两年多的实践,该院的案件审判质效,特别是民事案件,连续三年调解撤诉率达到了80%以上、发回改判率降至了0.5%以下,法官助理在审判执行一线的广阔舞台上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敢,充分发挥和展现出法官助理的作用和价值。同时,9名法官助理通过审判实践的锻炼,在顺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后又走上了助理审判员的岗位,为睢宁法院法官队伍输送了新鲜血液。
为了进一步优化整合审判资源,进一步加大对精英法官后备人才的培养力度,确保今后的法官缺员补选工作顺利进行,睢宁法院于今年进一步完善了法官助理与助理审判员选任管理办法。法官助理制度的不断深化和推进,有效地缓解该院近年来出现的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保障案件质量和效率的稳步提高,截至2008年9月,该院主要审判执行质量和效率指标均保持在全市基层法院的第一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