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今年以来,邳州法院施用“三个突出”方式共办理涉及老年人案件105件,调解结案率为89%,解决涉案标的额达46万余元,为老年人撑起了安享晚年的一片蓝天,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突出便民利民,实行“零距离”诉讼。一是对经济有困难的老年人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真正让有理无钱的老年人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二是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老年人采取登门立案、巡回审理、就近开庭。对书写有困难的老年人受理口头起诉,由办案法官记入笔录,直接立案。在审判各环节做好充分的法律释明工作,指导老年人准确预见诉讼风险,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诉累。三是对涉及老年人的案件一般适用简易程序,做到快审快结快执行。对于赡养类案件,在起诉时明确告知老年人可以申请先予执行,在结案后主动提起执行或移送执行局执行,确保其合法权益最终得到实现。

突出诉讼调解,促进家庭和谐。该院针对“涉老”案件涉及家庭关系复杂的特点,主审法官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以调解为突破口,灵活运用法、理、情相结合的调解方式,尽力在互谅互让的气氛中解决纠纷,促使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重建亲情,从而达到审理一个案件,解决一家矛盾的效果。

突出惩教结合,弘扬传统美德。在赡养案件中,老年人起诉自己的子女,除了解决生活来源问题之外,更重要的是希望能得到子女精神上的关心和心理上的抚慰,增强归属感。在办理这类案件时,该院以弘扬传统美德,树立新风正气为根本目的,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一方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对虐待、遗弃、伤害老年人的犯罪行为从重从快惩处,加大打击力度,使老年人有屈能诉,有冤可申,维护公平正义;另一方面加强教育引导,寓教于审,以亲情为切入点加强对当事人的说服教育,使其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彰显人文关怀。

该院的维护老年人权利做法得到了老年人和其家庭的肯定,为该市的和谐社会增添了一份部可或缺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