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完善便民诉讼服务措施
作者:武加庆 发布时间:2008-10-13 浏览次数:688
本网徐州讯: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三个至上”的要求,坚持司法为民、以人为本的理念,全面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和质量,增强人民法院的公信力,邳州法院结合本院实际,完善了便民诉讼服务措施。
一、完善立案绿色通道,实现快捷立案承诺。对法律关系明确的案件在10分钟内办妥立案手续,一般案件20分钟内处理完毕,较复杂案件1天内办理完毕,疑难、复杂案件5天内办理完毕。
二、实行人性化服务。为方便当事人,立案大厅内设置咨询台、饮水机等便民设施,并为前来咨询、立案的当事人配备专用的笔墨、纸张等,以方便当事人记录注意事项、撰写诉讼文书。
三、建立导诉制度。立案庭工作人员向前来立案的当事人发放《举证通知书》和《诉讼风险提示书》,详细告知当事人在每个诉讼环节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目的是使当事人谨慎地选择诉讼手段解决纠纷。
四、设立立案热线电话,实施“爱心立案工程”。对行动不便的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积极提供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等法律服务,解决群众告状难问题。
五、关注民生,开展司法求助。做好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的有效对接,让经济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对因生活困难无力缴纳诉讼费的当事人,实行缓、减、免交诉讼费,保证诉讼双方平等地行使诉权,保护弱势群体。
六、实行“阳光立案”,增加透明度,整个立案过程都在群众监督之下。具体做法是每个案件做到“三公开”,即立案人员身份公开、立案程序公开、诉讼费用收取公开。
七、实行巡回审判,开设便民法庭。为解决偏远群众、老弱病残群众开庭不方便的问题,一是设立固定的巡回审判点,在巡回审判点进行审理;二是选择典型案件适时安排巡回审判,注重与旁听群众间的互动,承办法官既要当好案件的裁判员,又要当好法制宣传的讲解员,力争收到案件和谐处理和法制宣传的双重功效。三是深入田间地头巡回审判。
八、普及文明用语,讲究司法礼仪。值班法警热情接待来诉来访群众,正确指引出入审判、办公场所路线,尊重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的隐私和人身权利,妥善保管当事人的托管财物。
九、建设科技审判庭,为诉讼当事人提供高科技服务。设立电子显示屏、投影仪、庭审监控录像等电子设备,为当事人证据展示、监督审判程序、回顾查阅审判过程提供方便。
十、实行接访制度。院长定期参加全县“五长”接访,设立信访专线电话,安排专人负责平时来信来访工作,副院长、纪检组长轮流接访,为求助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解决涉诉问题,化解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