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贾汪法院加强司法警察执行工作
作者:郑菊 赵茹 发布时间:2008-10-09 浏览次数:903
本网徐州讯:为充分发挥司法警察在协助执行工作中的职能作用,缓解执行压力,日前,贾汪法院制定了《关于贾汪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参与民商事案件执行的意见》,从三个方面入手,加强规范司法警察协助执行工作。
一是加强法警队法律专业知识学习,筑牢执行之本。法警队利用每周政治业务学习时间,将警队人员集中在一起学习法律专业知识,并定期邀请本院各业务庭庭长、执行局长到警队给全体警员授课。
二是采用分组执行、集中合作等方式,合理安排执行与其他工作时间,保证灵活,迅速,高效地完成执行任务。法警队将人员分成三组,每组由一名副队长以上具体领导,由法警队长统筹坐镇。采取集中执行与分散执行相结合的方法:任何一组需要警力支援,队长即统一安排集中执行。在时间与庭审保障、协助执行、巡逻等工作交叉开的前提下,各组执行员经向法警队队长报告后,即可灵活安排外出执行时间。
三是参加执行局业务会议。法警队员每周参加一次参加执行局周一组织的业务会议,与执行局一起分析执行动态、执行质效指标情况,共同研究执行案件分案问题及考核问题,参加执行局组织的季度案例分析和案件质量评议活动,与执行局常沟通、勤交流,增强执行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