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为加强审判流程管理,进一步树立司法为民意识,提高审案质量和效益,有效地防止案件超审限,制定行之有效措施从源头遏制超审限问题。该院要求以立案庭为龙头,对所有案件开庭进行排期。同时,为加强监督,由立案庭会同纪检监察部门、档案室不定期地对已经排期的案件进行全程动态检查监督,重点检查案件审理程序是否合法,开庭的时间、地点、人员以及合议庭人员的仪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排期要求。对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和法官,纪检监察部门将给予通报批评或相关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