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我感谢政府,特别是感谢市长、法院领导以及执行局的法官们,在他们的关心和支持下才让我结束了这个噩梦,让我能有一个安静的心态好好的养病。”这段话出自江阴市人民法院近日收到的一封感谢信,写信的女士是一位脑瘤患者,信中女士对江阴法院法官积极帮助她在重病期间拿回38.5万元执行款表示由衷地感谢。

女士所说的噩梦还要从20074月初说起,当时杜女士开有一家房产信息中介公司,一天,有位姓胡的先生来到她店里让她贷款38万元,并提供了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然而,当女士帮助胡某办理贷款手续时,银行明确告知女士,此人信用不好,不会贷款给他。于是杜女士转告胡某不能贷款,但是胡某以自己急需用钱为由向杜女士提出请求:由女士先借给他38.5万元,然后胡某把自己的房产变更到女士名下,再用此房贷款38.5万元后归还,贷款由胡某还清后再将房产变更给胡某。最初女士不同意,但是胡某不但自己三番五次上门哀求,而且还托熟人打招呼,经不住胡某的苦苦哀求,女士最终答应了他的请求。女士从朋友处筹集了38.5万元交给胡某,同时办理了房产变更手续。但是钱出手了,房产却无法变更,原来胡某父亲向房产局提出了异议,胡某根本没有权利处置房产,于是房产局告知女士不能再办理过户手续。从此,纠纷产生,女士也开始了她的讨债生涯。

2007418,杜女士将胡某告上了法庭,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胡某归还杜女士38.5万元,并约定20078月之前归还。但是到了还钱的最后期限,胡某不仅没有还钱,反而说了一大堆理由搪塞,杜女士无奈之下只能向法院申请执行。借出的巨款没有着落,更大的灾难却降临了,杜女士被医院诊断出患有脑瘤,并动了脑瘤手术。术后,杜女士并发症不断,全身肿胀,疼痛难忍,但是肉体的疼痛远远比不上她内心的痛苦,因为那38.5万元都是她从朋友那里借来的。在修养期间,有朋友直接向杜女士讨要过借款,也有朋友虽然嘴上不忍心催讨,但总会投来异样的眼神。“我天天在想,可能明天,可能后天,又或者……我死了,不能还钱,我怎么对得起我的朋友们呢?我不甘心,我不能辜负他们对我的信任,更不能抛弃他们对我的情谊!”为了在自己有生之年追回欠款,归还朋友,杜女士带着病痛一次次跑法院、跑政府,希望自己的债权能尽快实现。

尽管执行法官金晓一次次督促胡某偿还债务,一次次找胡某亲属做工作,但是执行过程中依然阻力不断,困难重重:首先是胡某父亲称被查封的房产属于自己,并向法院提出异议,法院驳回异议后,胡某前妻又提出房产属于他们未成年的儿子,并且拿出了当初与胡某签订的离婚协议作为证据。“胡某的房产关系确实很复杂,而当事人杜某也确实很可怜,我们看了都不忍心,所以一直很努力地在执行。考虑到这个案子的特殊性,法院从院领导到局领导,都非常重视,制定了整套执行方案,并发出公告责令胡某限期搬出房子,并准备将房屋拍卖。”执行法官金晓回忆起执行过程,至今十分感慨。923,由于胡某及其家属对拍卖房屋百般阻挠,执行法官决定对胡某采取拘留的强制措施,面对法律强大的压力,胡某亲友最终妥协,帮助胡某凑齐了38.5万元。925,当病床上的女士从执行法官手中接过执行款时,流下了激动的泪水。

在感谢信的最后,女士饱含深情地写道:“在法院强制执行下,在各部门领导的关心下,我才能完成我的最后愿望。我现在是含着泪写的,不管我今后人生如何,我此生不会忘记他们的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