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新北法院积极探索防范消极执行良方
作者:王锡其 宛华斌 发布时间:2008-10-08 浏览次数:942
本网常州讯:近年来,常州新北法院将防范消极执行作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点来抓,从制度、机制、措施等多角度构建起完善的防范体系,切实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深入推进执行“三公开”制度。该院做到执行前期告知承办法官联系方式、提示执行风险,执行中期告知进展状况、促进执行和解,执行后期告知维权渠道、规范结案行为,保障好当事人的知情权。
二是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今年下半年,在借鉴兄弟法院执行“110”经验的基础上,该院建立了符合自身特点的执行快速反应机制,实行承办法官负责制与值班干警配合制相结合,做到责任明确、灵活机动。
三是创新执行方法。该院在办案过程中推行简易案件由承办法官包办,疑难案件由合议庭合办,定期举行执行法官通案会议,发挥好群策群力的重要作用;同时,建立执行易人制度,承办法官接案后在法定执行期限未执行完毕的,由局长另换他人执行。
四是健全监督渠道。通过设立投诉电话、接待来信来访,邀请人大代表座谈等途径,将监督关口前移,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有不良苗头行为者,由局长进行谈话提醒,努力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