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案件频发,不少工作人员在正常执法过程中遭到当事人的暴力抵抗,有的被言语辱骂,有的被恐吓威胁,甚至还有工作人员被击打,发生流血事件。一些民众认为这些轻微的“妨碍”行为没什么大不了,只是一些小磕碰而已,殊不知这些“阻碍行为”可能会触犯刑法,构成妨害公务罪。近日,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梳理案件发现,2016年至今,该院审结妨害公务案件共8起,其中今年以来结案3起。这些对公务人员执行公务过程中采取过激行为的案件,不仅威胁到公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同时损害了社会正常秩序,须引起重视。

  “嚣张男”暴脾气刹不住,一人打伤数名警辅

  身高一米八七,双臂肌肉健硕的小周是个典型的东北壮汉,从老家来苏州务工后就职于一家职业招聘中介公司,平时性格比较强势,暴脾气。2016年6月初的一天上午,他和往常一样在人才市场的摊位接待求职人员。这时,几名求职人员上前围住了他,吵吵嚷嚷起来。原来,他们都是小周之前接待过的求职人员,因为没有按预期找到合适的工作,故要求小周退还他们已经交纳的求职保证金。言语摩擦之间小周的火气无法自控瞬间爆发,对着这些求职人员就是一顿拳打脚踢,打伤了好几个人。周围群众见状赶紧报警,民警与辅警快速到达现场后,要求小周跟他们去派出所处理这起纠纷,可年轻气盛的小周竟是打红了眼,接着殴打多名协助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警辅人员并致其不同程度受伤,妨害民警依法执行职务。

  归案后,小周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在法庭上对自己的冲动行为后悔不已。他不停地对受伤的群众和公务人员表示愧疚,并希望能予以补偿。法庭经审理认为,小周以暴力方法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应依法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院综合考虑被告人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归案后的悔罪表现,遂判决其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

  “冲动女”用遮阳伞打警察,还咬伤警辅

  马路中央,不听指挥还暴力袭警;上了法庭,怎一个“悔”字了得。近日,虎丘区法院依法审理了被告人孙某涉嫌妨害公务罪一案,在庭审过程中,孙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并自愿认罪。她表示,“因为情绪激动,又因为不懂法才做了这样的事情。以后不会这样了!”

  2016年仲夏的一个午后,烈日炎炎。虎丘区一条本来秩序井然的马路中央突然躁动起来。原来,当时正在现场依法执行职务的民警李某发现一名女子有妨碍车辆通行的行为,于是上前劝说,岂料该女子不仅拒不服从指挥,还在李某依法对现场秩序进行疏导的过程中,用手中的遮阳伞进行击打。见此状况,另一名警辅人员陆某赶来配合李某,这名女子又将陆某的右臂咬伤。后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陆某的损伤已构成人体轻微伤。案发后,公安机关扣押了遮阳伞1把。归案后,被告人孙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她表示自己当时“情绪激动,完全没有意识到后果。”

  法院依法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因其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应以妨害公务罪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有悔罪表现,可以从轻处罚。综合考虑被告人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归案后的悔罪表现,认为其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故决定对其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

  无证摆摊不讲理管制刀具威胁执法

  小学还没毕业的小宝很早就离开家乡赴外地打工。2012年的时候,尚未成年的他在上海就因为无证经营液化气被治安处罚拘留过两次。之后,小宝来到苏州投奔姐姐姐夫一家。文化程度不高的他想要摆摊卖盒饭,无奈因为卫生不达标等原因一直拿不到合法手续,于是又一次打起了无证经营的算盘。

  今年3月底,小宝所在的辖区城管中队与派出所开展了联合集中整治无证摊贩的工作,在执法过程中,小宝举刀冲至执法车旁妨碍执法。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与被告人发生了如下对话:

  “之前城管有无对你进行过管理?”

  “管理过的,不让我卖,我去办过证,没办到,当天我也没有证。”

  “刀哪里来的?”

  “平时就放车上的。”

  “你当时拿刀出于什么目的?”

  “就想吓唬吓唬他们,没有真的要砍他们。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不会再犯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在法庭上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但经查,被告人持刀妨碍执法,属妨害公务之较重情节,不宜适用缓刑,遂判决其拘役两个月;公安机关扣押的作案工具砍柴刀一把,予以没收。

  【法官提醒】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主观上限于故意,即行为人必须明知上述人员正在依法执行公务而加以阻碍,才能构成本罪。犯本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国家法律不容无视,代表国家依法行使权力的公务人员的权威性更不容践踏,公安民警依法出警处理警情是维护辖区稳定、保障群众权益的公务行为,也体现了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请自觉维护国家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权威,切勿以身试法,触及法律红线。在遇到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请配合他们的执法行为,如果对执法有异议,可向相关部门进行申诉,千万不要在现场有过激和不理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