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法院“执行百日攻坚”集中执行活动引发网友热切关注
作者:丁冬兰 许燕 钱柳琦 发布时间:2017-09-05 浏览次数:990
8月31日凌晨5时20分,如皋法院审判大楼前,54名执行干警整装待发,准备开展“执行百日攻坚”集中执行活动。党组书记、院长章智敏到场作动员讲话,活动邀请的6名人大代表也准时赶到法院,全程参与监督此次集中执行活动。当地20余名媒体记者、网友主动报名参与此次活动,用镜头记录活动全程。
5时30分,执行队伍兵分三路,奔赴各自执行辖区。与此同时,提前一天到达南京的第四执行小组,通过执法记录仪向指挥中心汇报,也正赶往需强制腾房的被执行人住所。
6时10分,第二执行小组到达被执行人史某、陆某家中,准备外出的陆某被堵在门口。因被执行人一直拒收法院邮寄的相关材料,执行人员现场再次向她送达执行通知书、限制高消费令等文书,要求她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陆某拒不履行,经请示领导后,当场对陆某住所实施搜查。搜查中,陆某竟然借上厕所的机会将银行卡藏匿起来,后被执行人员从洗碗水池中找出。后据陆某陈述,自己今年的收入都在这张卡上。执行人员还从陆某家中搜出部分现金,依法进行扣押,并将陆某带至法院谈话。
7时许,第一执行小组向指挥中心汇报,在执行石庄镇凤龙村黄某时,其妻李某将被执行人黄某拉至身后,声称要抓就抓她......在执行人员和人大代表的一再劝说下,黄某当即微信支付欠款、案件受理费、执行费共计15068元。正当执行人员准备离开时,李某突然抓起铁锹准备袭击执行人员,铁锹被夺走后,李某又窜至大门口,出其不意地将随行一名女记者的头发揪至手中,并将前来劝阻的执行干警手臂抓伤多处,态度极其恶劣。经请示院领导后,依法将李某强制带回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五)项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李某被依法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10000元。
8时左右,第三执行小组传来的“抢老赖红包”故事,让人忍俊不禁。被执行人花某违法行医,被行政处罚10000元。因其拒不履行,行政机关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裁定对被执行人花某没收违法所得5元、罚款10000元,合计10005元。望风而逃的李某驾驶电动汽车“跑路”途中,被执行人员拦截。后在执行人员及随行代表、网友的劝说下,花某低头下车回到住处。因花某拒不履行罚款,执行人员对花某住处实施搜查,后从花某卧室房间找到一份“红包”,上署花某大名。花某直言红包不能“抢”。搜查人员还找到一个黑色塑料袋,里面装有部分现金。经现场清点,共计搜查到花某人民币7150元。拒不悔改的花某对剩余款项仍拒不履行,执行干警依法将花某带上警车。
据统计,此次集中执行当场执行到位金额7万余元,抓获“老赖”8名,搜出银行卡9张,清空房屋1套,并查封、扣押一被执行人公司的相关账目及办公物品若干。
图为李某被司法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