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想成先交排队费?男子诈骗50万获刑十年
作者:倪栋威 发布时间:2017-08-29 浏览次数:474
背靠大型投资公司,每月公司给200万零花钱,认识宿迁市多名领导,还有印着集团董事职务的名片,一连串的谎言骗过多名建筑商,最终,商人朱某某为获得项目建设权,交给芮旋洲50万所谓“排队费”。8月25日,启东市人民法院对芮旋洲犯诈骗罪案作出一审宣判,芮旋洲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被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判决同时要求芮旋洲退赔赃款人民币30万元。
芮旋洲是江苏高淳人,曾因犯抢劫罪于2005年在上海获刑。近年来,芮旋洲在其母亲施某名下公司领取工资,但并未在公司里担任职务,不参与公司实际经营。然而,芮旋洲随身携带的一种名片上赫然印着“上海某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芮旋洲”。
这只是芮旋洲的一个身份。包括芮旋洲的女朋友在内的多人眼中,芮旋洲是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执行秘书。这位年轻的85后“董事”瞒着妻子在外另有女朋友,而且对这位女友出手大方,两次微信转账13145.20元给女友,平时大小红包更是不断。
短短两个月内,芮旋洲通过微信支付达30万元,骗来的50万元被其挥霍一空。
为何他会被误认为是南通二建董事?
2016年上半年,芮旋洲通过网络得知,江苏宿迁市有“PPP”项目,芮旋洲随后联系了自己母亲的朋友施某某。在和施某某的沟通中,芮旋洲自称是上海一家大型投资公司的部门领导,公司需要找建筑商合作运营宿迁市“PPP”项目。芮旋洲并称,其所在的投资公司会通过内部操作把项目拿下,建筑商只需负责施工,资金将由其公司保障。
信以为真的施某某随后联系了从事建筑行业的朋友蔡某某,蔡某某又随后联系自己南通二建的朋友管某某、南通六建的朋友袁某某,并将十余家建筑公司名单报给了芮旋洲。数日后,芮旋洲谎称只有南通二建、南通六建等四家符合条件,其他公司已被其所在投资公司筛除。
2016年6月,经芮旋洲通知,施某某、蔡某某、管某某先后两次与芮旋洲一起至宿迁市参加“PPP”项目推荐会等活动,宿迁市财政局相关人员对其进行接待。在此期间,芮旋洲向宿迁市财政局负责接待的人员谎称其系南通二建集团的董事、执行秘书,并提交了其事先让施某某、蔡某某为其印制的印有上述职务的名片。
印制假名片是为了方便沟通,宿迁财政局的接待是因为自己认识宿迁市领导,连串说法下,施某某、蔡某某等人信以为真。然而,事实上,在宿迁财政局眼中,芮旋洲一行只是来宿考察了解PPP项目数百家公司的一家,并无特殊之处,此时的PPP项目也仅是推介阶段,距离落实尚有很长时间。
2016年7月,芮旋洲再次让施某某通知蔡某某、管某某等人前往宿迁,称PPP项目即将落定,朱某某也一同前往。芮旋洲此时仍谎称自己是南通二建集团的董事,宿迁市财政局派人陪同芮旋洲等人查看了相关项目情况。
设下这么大的圈套,芮旋洲在当天从宿迁回启东的路上,表露了自己的真实目的。他向朱某某等人提出,公司可以把宿迁的一个办公楼项目拿下来,但须向其投资公司交纳200万元的排队费。
在此行同去宿迁的管某某眼中,“芮旋洲对PPP项目并不是很懂”,提到合作就要钱,管某某觉得芮旋洲有问题,并没有相信芮旋洲的说法。
然而,一心想获得项目建设权的朱某某对芮旋洲深信不疑,经过协商,向芮旋洲个人银行卡汇款人民币50万元,芮旋洲承诺由其转交所在投资公司作为朱某某承接项目的排队费。
这五十万被芮旋洲全部用于偿还债务及个人挥霍。
2017年2月24日,芮旋洲在上海被抓获,并在归案后没有如实供述其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款的犯罪事实。案发后,芮旋洲的母亲许某代为归还被害人朱某某人民币20万元。
启东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芮旋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关于芮旋洲及其辩护人提出的不构成诈骗罪、构成职务侵占罪的辩解、辩护意见,法院认为,芮旋洲从网络上了解相关项目情况后,虚构其任职于资金雄厚的投资公司、有能力内部操作拿到工程、认识宿迁市领导等事实,获取被害人朱某某等人的信任,进而以工程项目为诱饵,虚构向其所在投资公司交纳工程项目排队费的事由,骗取被害人钱款,并在较短时间内挥霍一空,芮旋洲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综合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法院对其作出上述判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