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一小伙在网吧上网,趁着网管不注意顺手牵羊行窃,网吧的监控将其行为拍的是一清二楚,1220日,徐州铜山区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杨某初中毕业后即在家务农,平时喜欢上网玩,20119月的一天下午,杨某照例来到镇上的一家网吧上网,后来他不经意中发现网管郝帅帅正在熟睡,杨某顿生歹念,窜至吧台在未上锁的抽屉内窃取现金人民币1700余元及手机一部。经鉴定,手机价值人民币1150元。后来,网管醒来后发现失窃立即报警,公安机关调取了监控录像,案发当天杨某就被抓获,被盗手机及部分现金已被追回并发还被害人。

 

铜山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作出上述判决,杨某为自己的一时贪念付出了惨重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