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社交问题你关注了没?
作者:王玥 发布时间:2017-08-14 浏览次数:511
每一位家长都会有这样的苦恼--孩子交了坏朋友怎么办?被坏人骗了怎么办?学校、网络、乃至社会,孩子们都有自己的关系网、朋友圈,如何规范青少年社交、保护青少年人身安全变成了家长最关注的问题。为此,园区法院选取三则典型案例,提醒未成年人谨慎交友,注意安全。
“网恋”不一定很甜蜜
高考完的小敏在家里享受自己的假期生活,平时在自己的房间里小敏最爱吹着空调,上网看剧和听歌,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小敏下载了交友软件,根据软件交友提示,小敏上传了自己最满意的自拍照,很快,小敏的交友软件上收到了很多陌生男子的信息,有的想要和小敏见面吃饭,有的想邀请小敏看电影。还没有谈过恋爱的小敏这时被一位网名为“清风”的男生吸引,俩人越聊越投机,不知不觉和他聊了很长时间,当晚,“清风”邀请小敏到酒吧喝酒聊天,涉世未深的小敏欣然答应,精心打扮一番前往约定的地点。
两人在酒吧你一言我一语的交谈着,在交谈中得知男生叫张翔,在苏州工作很多年了一直单身,就这样两人不知不觉聊到了晚上十一点,小敏觉得太晚了,想要回家,张翔一再挽留,最后递给小敏一杯啤酒说喝完这杯再走,谁知喝完之后,小敏觉得头晕眼花,一会儿便睡了过去。等她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清晨,发现自己躺在陌生的宾馆里。在父母的协助下,小敏报了警。到案后,发现这名男子本名不是张翔而是陈华,陈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最终,法院以陈华犯强奸罪,判处陈华有期徒刑2年6个月。
法官提醒:
网络上鱼龙混杂,很多潜在的危险隐藏在其中。青少年在放假期间使用网络的频率和时间明显增加,加大了意外发生的几率。因此广大青少年不要轻易对网友暴露自己的真实姓名和地址、电话号码、学校名称、财产等信息;尽量不要“面基”,如果非要见面不可,应当选择人流量大的场所,告知父母和老师“面基”的时间地址,由父母或老师陪同前往。
交友不慎出租屋变“毒窝”
“警察同志,我是某某小区的住户,我家楼上的租户好像在吸毒……”接到群众举报电话,派出所民警马上赶到了举报地点。
当民警打开出租屋大门时,眼前的一幕惊呆了所有人--男男女女四仰八叉的倒在地上、床上,一旁的桌上还散落着自制的简易吸毒冰壶,租房人玲玲还正眯着眼摇头晃脑。民警将这群男女一并带回派出所,经尿检,显示均为阳性,玲玲则因容留他人吸毒被提起公诉。日前,园区法院审结了此案,玲玲因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玲玲来自广西的一个小县城,初中毕业后便不再上学,独自一人来到苏州打工。由于文化水平不高,玲玲只得在园区某KTV做服务生,工作过程中还结识了同乡小芳、强哥等人。未满18周岁的玲玲,置身于这样一个“花花世界”,很是觉得新奇。这不,强哥今晚又约上她们一群小姐妹见识“新玩意儿”。
下了夜班,同事们都聚在玲玲的出租屋内。酒足饭饱后,只见强哥神秘兮兮的掏出一个黑色塑料小包,得意地说:“今天哥就让大家伙儿长长见识,包你们爽翻天!”说罢,强哥拆开了小包,很受用的在众人关注的目光下掂了掂。“强哥,这是啥?快给我们说说。”年纪最小的玲玲忍不住发话,她实在想不出,这么一丁点儿小白粉怎么就能让人爽翻天了?强哥压低声音道:“这是冰毒,跟一个大哥弄的。只要吸上那么一点儿,保管让你欲仙欲死……”看着大家都争先恐后的上去吸,玲玲实在按捺不住内心的好奇,凑上去来了一口……
经审理,法院认为玲玲系未成年人,自我约束能力较弱,法治意识淡薄,辨别是非能力不强,再加上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才触犯了法律。鉴于玲玲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态度良好,法院予以从轻处罚,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法官提醒:
毒品对人体的损伤是不可逆转的,要不断提高对毒品的识别能力,养成一种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慎重交友,不要因为好奇与无知而误入歧途。在遇到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吸毒时,切莫感情用事,听之任之,而应理性对待,主动报警,及时援救陷入吸毒深渊的人,更不能以身试法,容留他人吸毒。
争风吃醋恐吓“情敌”获刑
来苏务工的张某在朋友介绍下,认识了女友。可两人在一起没多久,张某便发现女友常常背着自己接电话、发短信。张某便趁着女友不注意偷看了她的通讯记录。果不其然,原来女友的同时胡某一直在通过电话和短信“骚扰”女友。张某顿时气不打一处来:“原来女友最近的反常表现都是因为这个男人,我一定得给他个教训,好让这小子规矩规矩。”
张某用女友的口吻向胡某发了一条短信,将胡某约到了家附近的餐馆。胡某进了包厢,发现坐在里面的是张某,这才明白是个“鸿门宴”。张某立即堵住了门,掏出一把水果刀在胡某面前晃了晃:“你小子最近挺不老实啊,这爪子都扒拉到爷的窝边来了?给你两个选择,要么掏1500块钱,以后别纠缠我女朋友,要么今天你就得留下点东西下来……”胡某翻遍了全身的口袋也就只有90多元,尽数被张某拿走后,张某又对着胡某一阵拳打脚踢,随后打开包厢的门扬长而去。经法医学鉴定,胡某被殴打致右顶部头顶肿胀,属人体轻微伤范畴。
经查明,案发时张某仍系未成年人。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目无法制,随意殴打他人、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考虑到张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最终被告人张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法官提醒:近年来,因恋爱引发的刑事案件屡见不鲜,希望张某的故事能给青少年敲响警钟,要理性对待感情,学会克制自己的情绪,凡事情三思而后行,不要做伤害他人的行为,更不要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