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妇为治病种500余株罂粟获刑
作者:朱来宽 发布时间:2017-08-14 浏览次数:476
一村妇为了治病,竟在自家房前及屋后空地上种植罂粟526株而触犯法律。近日,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被告人陈某因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听人说用罂粟果实熬清汤可以治病,罂粟秧子可以食用,陈某便萌生了种植罂粟治病的想法。2016年10月的一天,陈某路过一村庄发现路边有一颗罂粟壳,就将罂粟果实捡回家。2017年1月份,陈某把种子种在了自家院内及屋后空地上,因怕罂粟种下去不出,陈某还在地上铺了塑料布。
2017年5月20日,当地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后,民警出警至陈某家,发现陈某家大门前面地里、东屋后面地里、堂屋西边地里、过道西边地里种植罂粟,民警现场共铲除罂粟526株。后民警依法传唤陈某进行询问,陈某对其非法种植罂粟的行为供认不讳。
庭审时,被告人陈某供述,其种植罂粟只为熬汤喝止痛和缓解身体的疼痛。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非法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被告人陈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陈某系初犯,所种罂粟已被铲除,综合全案,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据承办法官介绍,罂粟是世界上最重要的毒品原植物,是国家明令禁止种植的一种毒品原植物,居民私自种植是一种违法行为,不论种植多少或者是出于什么目的,都是不允许的。《刑法》第351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植物数量达到500株以上或抗拒铲除的,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应受刑事惩罚;不满500株的,应处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可给予3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