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中院审务督查工作制度完备,措施实在,成效明显,做法值得在全国总结推广。” 8月2日,最高法院、上海高院、省法院组成考察组到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调研指导审务督查工作后作出了这样的评价。

  近年来,淮安中院把审务督察工作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的重要抓手,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着力解决司法作风、司法行为不规范等突出问题,有力促进了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今年4月份,淮安中院在全省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上作经验介绍,“淮安经验”在全省法院得以推广。

  “五位一体”让督查“全覆盖”

  “6 月21 日上午第九法庭和第十法庭开庭时,庭审法官的着装不统一(第九法庭法官着制服未着法袍开庭,第十法庭法官着法袍开庭)……” 这是淮安中院六月份全市法院庭审等工作监控情况通报。

  “7月21 日下午14:10,第3 法庭开庭时,原告席和被告席的席位显示屏未显示'原告'和'被告'字样。”7月17日-21日监察监控中心通过监控抽查庭审发现以上违反规定行为,并将情况进行通报。

  “日常检查、实时监察、审务督察、专项督查、司法巡查”构成了淮安中院严密无隙的“五位一体”督查体系。该体系既抓本级机关,又抓全市法院;既抓集中整治,又抓全面整改;既有长远计划,又有短期安排,多种督查方式交叉运用,全方位开展作风纪律监督检查。

  今年以来,淮安中院先后对全市法院开展审务督察2次、专项督查2次、对中院日常检查24次、节日廉政督查2次。连续3年在全市法院组织开展“为官乱为、为官不为”专项整治活动。运用明查暗访、交叉检查和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审判执行工作进行现场督察,对发回重审和改判的案件、超长期案件进行专项评查和跟踪督查,对执行暂存款、违规在企业任职取酬等进行专项督查。去年9至10月份,淮安中院分成2个司法巡查小组,由院领导带队,采取访谈、民主测评、调查走访、案件评查、财务审查等多种形式,对9个基层法院开展集中司法巡查,对于司法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全程跟踪督查,确保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创新手段让督查“有特色”

  走进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监控中心”,映入眼帘的就是面前几十个大大小小的屏幕:中院和8个县区法院及所有人民法庭的诉讼服务、安全检查、审判开庭、调解谈话、信访接待等场所一览无余,只需要轻点鼠标,相应场所的实况直播就会放大在屏幕上。

  2011年,淮安中院主动将监察工作与科技手段“牵手”,在全国率先建成监察监控中心,集谈话庭审监控、安检保卫、审判流程管理等功能于一体。同时成立中院监察监控中心专职机构,由专职人员对全市“窗口”部门实时监察监控,对监控情况进行每天记录,每周汇总、每月通报,开启了司法行为“实时在线”督查的新阶段。仅今年以来,该监控中心就监控全市法院庭审(谈话)962次场、诉讼服务965场次、安检1199场次,发监控情况通报6期。

  据介绍,近期,淮安中院又将继续加大投入,更新、整合监察监控中心软、硬件设备,打造淮安法院庭审智能巡查系统,对法院案件和庭审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实现电子监控 “再升级”。

  淮安中院审务督察创新不止于此,为了解决专职审务督察人员少,专职督察人员与干警都熟悉的实际问题,在督查人员选派上,该院先后聘请了40余名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作为中院廉政监督员,颁发证书、明确责任。迄今为止,廉政监督员共参与中院审务督察20余次,提出问题及建议近百条。

  健全机制让督查“显实效”

  2017年7月27日,全市法院院长会议上,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年松专门就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对上半年审务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详细列举,并提出整改要求。

  这不是特例,淮安中院坚持廉政问题“会会讲”、“时时讲”,时刻绷紧廉政这根弦,切实发挥审务督察的实效,让廉政在每位干警心里“扎根”。

  为放大长远效应,推动作风建设深化发展,淮安中院从制度入手,根据督察发现的问题,先后修订完善了《刷卡考勤管理规定》、《着装管理规定》、《机关作风管理督查办法》、《审务督察细则》和《电子监察监控管理规定》等8项制度,从上下班考勤、干警着装、诉讼服务、庭审接待等各个方面明确要求,规范标准和督查方法及结果运用,让监督成为常态,让接受监督成为习惯。

  按照制度规定,今年以来,淮安中院印发机关作风建设通报24期,点名道姓通报上班迟到、早退、着装不规范等现象68人次,通报曝光并整改问题66个。该院将机关作风建设检查通报列入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考核,部门人员被通报的,依据考核办法,扣部门相应分值;部门人员年内被通报10人(次)以上,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得评为先进;干警个人被通报1次,扣个人相应分值,全年累计被通报3次的,不得评为先进且目标考核为三等奖,有力促进了司法行为规范和日常作风养成。

  今年2月,淮安中院监察处依据该院党组率先出台的《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细则》,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对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案件承办人及审判长予以提醒谈话或约谈,并在全院进行通报。今年以来,全市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对于纪律作风方面问题共提醒谈话47人次,函询26人次,约谈2人次,通报批评16人次,诫勉谈话12人次,责令书面检查2人次,停职检查1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