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句容法院开庭审理一起非法经营案,“黑网吧”老板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推向被告席,这也是该院审理的首例以非法经营罪惩处的“黑网吧”。

 

帮别人打工嫌工作累,自己办厂又没经验,30岁不到的杨某想到了一条轻松的致富路。在未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杨某擅自在句容市某集镇的省道旁一出租房内设置电脑二十余台,无证经营网吧。从201010月份左右开始经营直至20118月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查封该网吧时,杨某的非法经营额已达11万余元并从中违法所得3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依据《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对无照经营网吧的,个人非法经营5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50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工商部门要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非法经营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杨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非法经营网吧,扰乱市场秩序,经营额在10万元以上,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依法判处杨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对于杨某的违法所得30000万元也予以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