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朋友挑拨夫妻感情 男子敲诈勒索被判刑
作者:夏倩 发布时间:2011-12-22 浏览次数:267
朋友挑拨夫妻感情后避而不见,男子为泄愤竟冒充女网友引其上钩并逼他写下1万元欠条。近日,崇安法院审理了这起敲诈勒索案,被告人王某因自己一时冲动的行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07年时,王某在网上认识了唐某,两人因喜欢玩网游而成了好朋友。王某现在的妻子小顾(另案处理)当时也是个网游迷,三人时常在一起玩游戏。一日,小顾听人说起,王某在外和别人称并没有真心对待这份感情,只是抱着一个玩玩的心态。小顾听后很恼火,便去质问王某,而王某却被问的一头雾水。经王某询问,小顾道出是唐某对其说的。“这不是挑拨我们感情嘛”,当王某想找唐某问个明白时,唐某却避而不见。王某通过所有的联系方式都没有找到唐某的行踪。
去年11月,王某在上网时无意间发现了唐某。“我再注册一个qq,以女生的身份接近他,然后把他约出来”,以免打草惊蛇,王某就冒充女网友和唐某聊起了天。“我和家里人吵架了,晚上不能回家。”很快,唐某就回复“我在上班,你要不到公司里来找我”。王某见其轻易就上了钩,立即就要唐某的联系电话,约好了见面地点。
之后,王某便和女友小顾说了这件事,小顾要求和王某一起去。当晚十点多,小顾先冒充女网友和唐某打电话,一见唐某到了,王某就上前抓住他把其拽到了车里。随后,王某自称是在道上混的,车里有刀枪,如果不给此事一个交代,就不会放唐某走。朱某提出可以赔钱,但身上没有那么多现金。这时,王某看到朱某脖子上挂了条金项链,“写张1万元的欠条给我,你把项链做抵押,筹到了钱就还给你。”在王某的要求下,唐某在车内写下了欠条。第二天,唐某就报了警。当王某在等唐某以为其要还钱时却看到了警察,王某掉头就跑。见唐某没有诚意,王某便把项链卖了。
经法院审理查明后认为,被告人王某结伙敲诈勒索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是共同犯罪。因其在家属的帮助下退赔了全部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