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京讯:近年来,当事人通过吵闹、自杀等过激行为胁迫法官、法院作出对其有利之裁判或者满足其非法要求的现象时有发生。针对此种情况,高淳法院及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通过“六注重”确保杜绝各种意外事件的发生。

在采取过激行为胁迫法院满足其非法要求的当事人群体中,多数法律意识淡薄,对法院工作存在一定偏见或误解。他们当中有的缠着承办法官吵闹,要求按其想法解决问题;有的进入法官、分管领导甚至院长的办公室长时间不走,有的以声明将对对方当事人采取暴力手段相威胁。当事人采取过激行为,虽然只是出现在极少数案件的个别当事人身上,但对法院的正常工作和法律的权威造成了不利的影响。

为此,高淳法院及时采取预防措施,通过“六注重”努力化解当事人过激言行:一是注重程序透明化。坚持审务公开,公正办案,让当事人了解法院审判、执行活动,让他们看到法官积极为他们解决问题所付出的艰辛和努力。二是注重审判快捷化。通过快审快结快执,力求案结事了。三是注重排查定期化。对可能出现过激行为的案件当事人,定期排查,提前做好说服疏导工作。在坚持公正执法的同时,最大限度地提高审判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做到不推不拖,不乱表态,以免引起涉诉上访或给下一步工作带来不利。对于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做到讲明原因,讲清道理。四是注重应对提前化。对已出现过激行为的当事人,及时研究相关案情,了解其个人及家庭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矛盾缓解工作。五是注重责任明确化。实行领导带头,包案到人,化解信访难案。对于复杂疑难和一时难以解决的案件,要求分管院领导及时出面做工作,以消除当事人的偏见或误解。六是注重措施果断化。对无理取闹等方式胁迫法院满足其非法要求的当事人,在经耐心做工作无效后,将依法切实采取果断措施,坚决予以制止过激言行,打消其不切合实际的幻想,督促其通过正常渠道,依法解决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