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为准确把握《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的精神实质,分析研究全省知识产权、涉外商事审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努力推动我省知识产权、涉外商事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省法院民三庭于近日成功召开了全省知识产权涉外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公丕祥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嫒珍在会上作工作报告。各中院以及有知识产权、涉外商事案件管辖权基层法院的分管院长、业务庭负责人参加了本次会议。省委台办、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外经贸厅、省工商局、省版权局、省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以及省法院立案庭、刑二庭、行政庭、审监庭、宣传处、研究室、司改办、审管办也应邀派代表参加了会议。

公丕祥院长在讲话中深刻阐述了制定和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大意义,着重分析了《纲要》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在学习贯彻《纲要》的过程中,应当要努力做到“三个明确”;同时,就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提出了“五个强化和更加注意”,并对全省法院积极实施《纲要》、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进一步加强涉外商事审判工作、不断强化知识产权和涉外商事审判工作的保障措施提出了新的明确具体要求。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这次会议的召开十分必要,对于全省法院积极实施《纲要》并提供坚强有力司法保障,对于认清形势、统一认识、坚定信念、确定方向、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具有重要作用。省委台办、省检察院、省外经贸厅、省工商局、省版权局、省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等单位代表就司法保护知识产权和涉外商事审判工作的重要性、如何进一步加强与法院工作的配合协调等问题,与法院代表进行了充分交流和沟通,并提出了许多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大会还进行了经验交流,与会代表就知识产权、涉外商事审判工作如何开拓创新,进一步提高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以及专家咨询制度、“三审合一”改革试点工作等专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南京、南通、常州、盐城、苏州中院以及南京鼓楼区法院作了大会交流发言,苏州、徐州、常州、无锡、南京中院以及昆山法院提交了书面交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