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法院“四种精神”铸法魂
作者:董正远 前进 发布时间:2008-10-06 浏览次数:1130
本网盐城讯:江苏省大丰法院在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中,要求全院人员继续倡导“包公、愚公、黄牛、公仆”四种精神,把学习活动不断推向深入。这四中精神的具体内容为:
一是办案时要有刚直不阿、铁面无私的“包公精神”,不为权势所屈、不为名利所惑,切实践行“公正与效率”的主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是工作中要有开拓进取、矢志不渝的“愚公精神”,在浩如烟海的法律知识中,不懈积累耕耘,不断提高司法能力。
三是态度上要有奋力拼搏、埋头苦干的“黄牛精神”,“只管前行莫问草,要知背后早扬鞭”,踏踏实实、兢兢业业,切实把工作做扎实。
四是思想上要有乐于奉献、先人后己的“公仆精神”,时刻以党和人民的事业为重,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慎独、慎微、慎权、慎欲,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成绩的试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