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睢宁法院在审判工作中,注重对调解机制的探索,形成了一个优化,两个考核,三个对接,四个培养调解机制。

一个优化为审判一线队伍的优化,即将调解经验丰富的法官到审判一线。两个考核为第一考核承办法官的调解结案率,第二考核承审法官的上访缠诉率。三个对接为:一是人民法庭与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接。村、社居民之间发生纠纷,首先经过村社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对调解无果的,部分通过镇乡司法所调解;部分当事人要求起诉到法院解决的,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与辖区人民法庭联系,人民法庭及时派员下乡收案,及时解决群众纠纷,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二是人民法庭与乡镇法律服务所对接。当事人到乡镇法律服务所咨询,需要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的纠纷,法律服务所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的同时,及时与人民法庭联系,由人民法庭派员前往收案或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指引当事人到法庭立案,争取在最短时间内解决纠纷。三是人民法庭与便民诉讼联系点对接。辖区各人民法庭与在偏远镇乡运行的十六个便民诉讼联系点全方位对接,全面推行人民法庭直接立案制度,随时为边远困难群众提供服务。人民法庭不定期到便民诉讼联系点收案,以流动法庭的形式实行就地审理。四个培养为,以重点培养审判一线队伍的理论知识为基础,以培养审判一线队伍的庭审驾驭能力为支撑点,以培养审判一线队伍的司法技巧为升华点,以培养审判一线队伍的职业道德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