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法院“五项措施”提高审判率降低案件存量
作者:张东鹏 发布时间:2008-10-06 浏览次数:929
本网徐州讯:沛县法院推行五项措施提高审判效率,全面清理未结案件,降低案件存量。一是实行案件审限倒逼管理。要求全院干警围绕全年案件审结率达到95%以上,年底未结案与上年持平的既定目标不放松,责任到人,全面清理未结案。各庭每周对未结案存量进行全面排查,并按收案时间对案件进行倒逼管理,限时办结。对简易程序案件审理超过2个月、普通程序案件审理超过5个月的,由院督查组发出督办令。二是实行疑难案件会诊制。由分管院长和业务能力较强的庭长组成专家组,对疑难复杂程度较高的案件及时进行会诊;特别疑难的案件,向法律咨询小组咨询或提交审委会进行研究决定。三是实行院领导参与办案和分工督办制。该院领导积极参与办案,对重大案件亲自担任主审法官或审判长进行审理。同时,实行院领导分工督办制度,院长负责对全院案件进行督办,分管院长对各自分管的庭室案件进行督办,每周听取一次分管庭室的办案情况汇报。四是实行多办案奖励制。鼓励干警加班加点清理未结案,每月在局域网和宣传栏公布各承办人“办案排行榜”,对多办案的干警给予鼓励,对审判质效偏低的干警进行督促。五是强化后勤保障。围绕审判执行这一中心工作,加强各项后勤保障工作。评估拍卖工作加快节奏,缩减非审限用时,提高效率;送达、保全实行“错时工作制”,利用早晚时间和双休日进行,确保送达保全工作的高效、快捷,为案件审理提供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