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法院以灵活多样形式开展“互动式教学”活动
作者:任少鹏 高艳 发布时间:2008-09-28 浏览次数:981
本网徐州讯:为了更加深入地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沛县法院党组在认真总结刑事审判庭开展“教学相长”活动的基础上,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以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训练为主要内容的“互动式教学”活动,专门出台了《关于开展互动式教学,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推向深入的实施意见》,对“互动式教学”活动的开展进行了详细部署。在此项活动中主要运用四种方法。
一是主题讲课。每位审判人员要承担一定数量的教学课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专题授课。课题由讲课者根据自身特长和岗位实际选择,并由本庭室统筹安排确定。审判人员在讲课前要进行充分的准备,查阅相关资料,对法律文件进行认真学习,深入进行思考,把讲解内容高度压缩,以求取得良好的讲解效果。干警要虚心学习其他同志的工作经验、解决实际问题的技巧,查找自己在工作中的不足,制定改进措施。
二是座谈研讨。就本庭室工作中涉及的业务问题分若干专题开展研讨。对同一业务问题能形成共识的,要形成纪要,供以后工作中参考。不能形成共识的,要继续加强调查研究,寻找最有价值的审判实践方法和经验。
三是交流经验。各庭室组织关于互动式教学工作的经验交流会,组织本部门个人和个人之间进行教学工作经验交流;法院部门和部门之间的经验交流大会,由研究室和政治处牵头统一组织。充分利用该院《法律人有约》、《法院工作通讯》等内部刊物和宣传平台,在局域网上设立“大学习、大讨论”专题版块,就互动式教学工作组织干警踊跃发言、讨论,营造学习氛围。
四是结对帮教。结对帮教采取部门内部人员结对为主的形式,由审判人员两人,或审判人员和书记员两人,或书记员和书记员两人,或法警与法警两人组成一个帮教单元,进行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的教导和帮助。结对帮教单元的人员在工作阅历、实践经验、业务知识、岗位技能等方面注意有一定的差异和互补性。帮教单元可以长期固定,也可以在一定时期内相对固定。每位干警原则上参加一个帮教单元。结对帮教的人员做到互帮互助,相互尊重,取长补短,共同提高。教学工作应当注意方式、方法,结合实际因人施教,力求最好的教育效果;学习人员要做到谦虚好学,同时又要勇于提出自己的不同见解、不同观点。教学双方努力做到通过教学互动增长业务知识、增强业务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