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法院践行“三个至上”落实司法为民效果好
作者:杨绪川 发布时间:2008-09-28 浏览次数:1030
本网徐州讯:江苏省铜山县人民法院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特别是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王胜俊院长提出的“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边学边改边实践,紧密结合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坚持民生为本、民生优先的司法理念,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创新理念关注民生。该院教育干警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宗旨意识、法治意识,牢固树立中立、平等、透明、公正、高效等现代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的能动作用,在整个司法活动中,力改过去就案办案、死抠法律条文的现象,善于运用法律以及其他平衡利益冲突、化解社会矛盾的各种手段和方法,妥善处理好每一件案件,力求办案的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全力促进社会和谐。
二是方便诉讼解除民忧。该院大力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全面落实各项司法便民措施,重点做好诉讼引导、风险告知和司法救助等环节工作,坚持采取法、理、情并重的工作方法,积极指导、帮助人民群众理性维权。与此同时,进一步规范立案程序,针对不同的诉讼当事人,采取预约立案、上门立案、传真立案、巡回立案等多种立案方式,及时快捷办理立案手续,为当事人进行诉讼构筑方便快捷的绿色通道。
三是公正裁判保障民权。“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该院进一步健全落实了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完善审判公开、案件质量评查、审判工作质效点评、通报等项制度,加快办案速度,确保司法公正。在刑事审判中,严把证据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关,认真落实宪法原则,加强刑事司法领域人权保障,坚决杜绝侵害被告人合法权益的现象发生。把“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始终贯穿于民商事审判之中,针对不同情况运用不同的调解方式,认真做好案件调解工作,努力提高案件调解结案率,及时化解矛盾纠纷。1-9月份,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7964件,结案6992件,结案率达87%,调解撤诉率达73%以上。
四是强化执行实现民愿。通过因案、因时、因地制宜,巧用、活用强制执行措施,建立大执行网络,不断创新执行工作,积极推行执行听证、委托拍卖、财产审计、以物抵债等制度,并着眼于找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焦点,用“谈心交流”、“换位思考”、“后果警示”等方法,以情感人、以理服人,想方设法促使当事人之间实现和解,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债务。与此同时,坚持执行工作的严肃性与执行方式的灵活性相结合;坚持保护债权人利益与兼顾债务人利益相结合;坚持依法、规范执行与文明执行相结合,努力提高案件执行率和执结率。今年以来,全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110件,已执结1660件,执结案件标的3980万元,有力维护了生效裁判的法律权威,确保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依法及时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