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润州法院:为老年人维权撑起一片天
作者:王蒙 发布时间:2008-09-28 浏览次数:1003
本网镇江讯:镇江润州法院在受理老年人提起诉讼的案件中,大力推行涉老案件的“一条龙”服务,形成了“立案家门口,开庭到村头,执行齐步走,回访记心头”的良好局面。
足不出户立上案,老人握手连声谢
9月的一天,火辣辣的太阳挡不住立案法官赶赴新河新村九旬老人王老汉家的脚步。这是该院在接到老人的电话咨询后,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立即启动“上门立案”制度,第二天便赶到老人家中现场立案。在快速为王老汉办完立案手续后,老人拉着立案法官的手,对法院主动上门立案而连声称谢。
润州法院针对老年人年纪大,行动多有不便,特别推出了“电话预约立案”、“捎信预约立案”和“上门立案”等多项便民措施。老年人不用出门,打官司只要打个电话或者让人捎个信通知法院,法院立案庭会先通过电话和老人联系,耐心听取老人诉请,对一些矛盾不大的家庭纠纷对老人进行劝解,若老人坚决要讨个说法,立案庭工作人员会在两日内到老年人的居所为老年人提供立案服务。
庭审进家门老人喜相迎
“难为法官大热天上门帮我打官司”,家住三茅宫的张老太拉着法官陈小红的手,对法院顺利解决其家庭纠纷而连声道谢。将法庭搬到老人家中,这一人情味的举动缓和了老人与子女们对立的情绪,给审判工作带来了许多便利。法官从亲情伦理做好调解工作,促使老人和子女们当场达成了调解协议,使案件得到了妥善解决。
针对涉老案件的特殊情况,润州法院坚持“巡回办案”、“就地办案”和“上门办案”。可去可不去的办案场所,以去为主;可省可不省的当事人讼累,以省为主;可做可不做的调解工作,以做为主。对家庭矛盾较大、易激化的案件,还特别邀请街道、社区、村委干部、群众旁听庭审,一并做调解工作。
执行、回访记心头未雨先缪解烦忧
阳春三月,接过执行法官送上门的近5万元执行款的残疾老人李某,心中的感动也似春回大地,这5万元执行款对病情日益严重的李某犹如雪中送炭,化解了他的燃眉之急。起诉儿子赡养的王老太更是把法官当亲人,案件虽结束了,老人还时常与法官在电话里话家常,把心里话说给法官听。并且通过法官的回访、劝解,使过年时因琐事引发矛盾的老人与儿子又重归于好。
镇江润州法院为照顾弱势群体,在执行涉老案件中,打开绿色通道,先立案、先执行、先送款。制定了让老年人“少跑路、少花钱、少操心”的服务准则,老人时时处处都能感受到在家一样的温暖。该院未有一起因涉老年人案件而引起上访、缠诉事件。“老有所养,弱有所助,困有所帮”,用爱心托起“夕阳红”。今年以来,该院共审理涉老案件300余件,执结率达到97%,该院民一庭、执行局也被评为“维护老年人权益示范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