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丰县法院在办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注重调解工作,着力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今年1至8月,该院所审理的37件刑附民赔偿案件中,有29件得以调解并获得赔偿。

一是因人制宜,对症下药巧调解。在处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注意了解当事人的文化素质、社会背景及社会阅历等情况,并始终注意观察双方当事人的心理动态,力求找准发生矛盾的症结所在,有的放矢地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二是因案制宜,情感沟促调解。针对案件的具体情况区别对待,通过情感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法,保证案件调解结案。同时将调解工作做在庭前、庭中、庭后,抓住诉讼各个环节,以公心、耐心、细心贯穿始终,促使调解工作达到最佳效果。

三是因时制宜,把握时机快调解。对于那些矛盾复杂,当事人情绪对立,互不让步的案件,积极寻找突破口,抓住有利时机及时调解。对于一时难以处理的案件,法官捕捉最佳的调解时机,不操之过急,也不错失良机。对案情简单、赔偿数额不大,采取一步到位法,一次调解,当即给付,力争案结事了。